昨天(2011年6月1日),《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正式实施,当天没有出现乘客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看来,在准备好迎接上班不堵车、出门更快捷的新生活时
,咱们重庆人已开始做好成为文明“地铁族”的准备。
从下个月起,市民就可以换乘地铁、轻轨了。来看看这些规定,让你以后的出行更方便。
《条例》实施首日
没有乘客带宠物上轻轨
昨天下午5点,轻轨2号线较场口车站,进出乘客排队经过安检口。车站里设有明显的标志,提醒乘客不要携带宠物上轻轨。在一个小时里,记者没有发现携带宠
物上车、不按规定过安检等情况。
根据昨起实施的《条例》规定:携带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车厢内,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市轨道集团工作人员透露,
各轻轨车站昨天没有出现乘客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禁食令”虽取消
也请您自觉爱护环境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共接受了两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二审的表决稿中,取消了“车厢内禁食”条款。据了解,取消“禁食令”是因为有代表认为该条款
不太人性化。比如上班高峰,赶时间的上班族可能会选择在轻轨上填填肚子。
“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为了车厢的整洁、其他乘客的舒适,希望市民能够自觉爱护环境。”市轨道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车厢内吃东西虽没有采用立法进
行强制性规范,但今后将由轨道集团对乘客加以引导,以维护轻轨地铁车厢的公共环境。
“地铁族”怪现象
网友呼吁大家远离它
不久前,曾有网友发帖列举了37种上海地铁不文明行为。其中包括“靠靠乐”(一个人靠着扶手站立,让别人无处可拉)、“行行好”(在列车上行乞、卖唱)
、“隔包刷卡”(经常好半天没有反应,让后面的人等)以及车厢内边吃边聊、破坏设施、轨道上闹事等。
昨天,记者在地铁族论坛重庆版块看到,已有重庆网友发布了《在地铁开通前,普及一下乘客的行为准则》的帖子,呼吁大家远离这些“很汗颜”的不文明行为
。
据了解,《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中对一些影响列车运营秩序的不文明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携带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行乞、卖艺都被禁止。记者谈露洁
《条例》禁止这些不文明行为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车站、列车、其他轨道交通设施以及轨道交通与市政设施连接的通道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揽客拉客、追逐打闹、擅自摆摊设点和派发宣传品及其他营销宣传活动;
(二)便溺、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四)携带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车内;
(五)伪造、毁坏、遮盖、擅自移动轨道交通导向标志或服务标志;
(六)乞讨、卖艺;
(七)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体现地方性创新性
《条例》有几个“最”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共61条,分为6章,是我市轨道交通的基本法规,对当前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做了全面规范,体现了鲜明的地方性和创
新性。
最重视 首创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条例》将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共有21条予以详细规定,并率先在全国建立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第三方监测制度,制定了建设和运营中突
发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机制。
最严格 试运行三月才可试运营
轨道交通工程验收有别于一般房屋和市政工程验收。《条例》明确轨道交通经初步验收合格的,进行不载客试运行三个月后,可以进行载客试运营,期间由建设
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最重庆 限制保护区内建设作业
重庆山水相依,轨道交通线路穿行于居民密集区。因此,《条例》结合实际,对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和作业实行合理限制,要求制订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的安
全保护方案。
最斗硬 轨道集团有行政处罚权
《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运营秩序实施管理和行政处罚。也就是说,我市的轨道集团有了行
政处罚权。
最公平 最高罚10万最低罚20元
法律责任体现“轻重有别”的原则。《条例》对于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的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较重,最高可罚1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