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内“过早”,将可能被罚200元。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昨召开新闻通气会称,《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获省人大批准,定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市民在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公共客运列车上进食的,首先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为何这般严格?武汉市人大法规室负责人解释,在地铁内吃东西,不仅会招来老鼠咬断电缆,还可能因食物渣掉进制动门引发故障。武汉市地铁集团称,为配合条例施行,近期将培训一批专门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执法。根据该条例,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也将会被处100―200元罚款。
此外,《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也获省人大批准,将于明年2月1日施行。根据规定,市民有权劝阻和举报损害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 |